夜行摩托手

我深陷你的花园

《过路的风》


“爱难以抗拒。”



关于 易烊千玺 触摸得到的你








在希思罗T5降落的时候,黄昏还在天幕徘徊,穿透云层的金色光线在这里并不多见。双脚落地还是说不清来这里的缘由,时差让人困倦,我没有在夕阳下多停留。


选择住在The Ritz,酒店边上的The Woseley是早餐的最佳地,Green Park周边少有不用正装出席的餐厅,The Woseley对穿着没有要求。






深秋落叶飘满窗台,市景变得萧瑟,在那个平平无奇的下午。我拿了把伞出门,去西伦敦诺丁山附近的Electric Cinema看电影。


这座历史悠久的电影院一天只有两场电影,我是最后一场《Light Snow》,倒是很符合现在这个时节。


室内暖气和红色皮质沙发让人收获片刻安心,配合着干邑,其实早点过冬也没什么不好。灯光渐暗,荧幕开始缓缓映亮,我身旁的位置终于有人落座,一种和杯中微弱酒精味混在一起的清冽香味从右侧散开直至鼻尖,是远山,是一整片茶园。如果说英国人对茶香的理解是甜且温暖,那中国人对茶香的理解便是清淡又悠远。我偏头看了他一眼。



中途看到电影里的女主角因为记错列车号而再次错过与男主角见面的老套桥段,我嘟囔了一句,许是因为听者觉得亲切,他转过头来看我,眼眸在不明不暗里闪着光,而我终于看清他的脸。


“这电影确实很老套。”他压低声线同我说,我拿起手边高脚杯往嘴里送所剩不多的酒,咽下几口后也压低了声音回他:“但又很真实,不是吗?”


“确实。”他伸了手搭在座椅中间的圆桌上,手指轻轻地点。


影片的最后,女人和男人在下着小雪的午后相见,他们相视无言,在千禧桥的尽头告别,两个形单影只的身影在白色的,已经看不清是雪还是雨的氛围里越走越远。


我是个很敏感的人。


说不明白是为什么流泪,明明是别人的故事,俗套的文艺。直到走出电影院的时候,那种情绪才慢慢消失殆尽。


站在门口抬头看黄叶飘零,有两片落在头顶,他站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他也就就着这样的位置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跟我讲话。


“伦敦很少下雪。”


“小雪应该会有吧。”


“也很少。”


“可能今年就会有。”


“要看寒潮来的是不是时候。”


是谁都该懂,我们的交谈实在离题,成年人间暗自生出的涌动应该有个切题的契机去解释,去变通。


我不知道该说天公作美还是天公不作美,只好拿伦敦总是不确定地下雨这个借口来搪塞,先是睫毛被滴到雨水,再是他在我背后越显热烈的一种感觉。


“下雨了。”他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比刚才更凛冽几分,好似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情愫。


我撑开伞,转过身去面对他,他笑着站在伞下,黑色毛呢大衣沾上点雨水,晶莹还挂在那里,气温的确很低,他呼出的气在伞下变成白色,但我感受不到那种湿进骨头里的冷,可能是酒和还没被风吹散的暖气的作用。


走了两步,他看到伞上的The Ritz字样,轻轻笑了一下,告知我他也住在那里,这下我们是彻底的同路了。


“还是我来撑。”从我手里接过伞柄,他的手指触到我的,温热十分,“今年会是个早冬。”


是啊,深秋一过就是冬天,热红酒,圣诞,牛角包,蜡烛,早点过冬实在是一件幸福感很足的事。






伦敦的夜来得很快,白日珍贵不可多得。下午四点多几分,他请我去酒店的bar小坐,暖金色窗柩被室内高顶上的灯光照得耀眼异常,我们都在光线里一览无余地出现于对方面前,在他的目光里,我觉得我身上这件红丝绒的裙子更加惹眼。


“喝了酒会容易入睡吗?”他抿了几口杯里的葡萄酒,残留的液体把唇色变深,不知怎的我有一种想伸手为他抹去的冲动。


“会好睡一点吧。”


“是吗?它对我没作用。”他低头自嘲般地笑了,手指还摁在杯脚。


“应该对我也没什么作用,昨天睡得多,感觉时差还是没倒成功。”


“我不是说时差。”


“我也没往酒上说。”


我们不过半路而逢的关系,抛去问对方的来处和去处,这样的对话照旧凭空,夜色愈加浓厚,在不确定进展会不会因为夜的到来而更深一步,此时此刻总要有人出来打个圆场。



“不如出去逛逛。”


他实在是一位说走就走的好伴侣。




东伦敦有一段索道,可以看落日和夜景,稀疏的人群把氛围变得更加冷清,我和他在密闭的空间里放轻了彼此的呼吸声,直到格林威治北下。


他双手插在大衣的口袋里,迁就着我的步子慢慢踱。不久,停在行人三两穿梭的桥上,冷意悄悄入侵。


“这个桥叫什么名字?”他靠近我,一种红酒的醇和茶香的悠远萦绕在我鼻尖,几乎是迷乱了我心神的气味,这让他有机可乘,双手撑在我背后路灯柱的石墩上,轻易拦住我的去处。


“千禧桥?”我本就无意躲藏。


不知道是他吸走我的氧气还是我吸走他的氧气,我们的声线都比平日来得低哑,像渴了很久,面前是一汪清泉。


“或许。”


他低头寻我的唇,温热里带着潮湿,酒味还是在他口腔漫溢,明明是该带点酸涩的,尝起来却是清甜。我在越来越稀薄的空气里飘然,出自本能地迎合他在冷风里的炙热异常,渴死的树,离开水的鱼,他成为我求生的理由。


“还打算去哪里?温莎?巴斯?”他拥着我,手抚在我的后背,在我耳边轻轻喘息着说话。


“都不想去了。”他故意说了两个无法快速来回的地点,听完我的回答后笑着哄我,“那回去。”




他陪我站在套房门口,看着我开门,就算不回头我也能感受到从背后传来的温度,热烈的,凶猛的,克制的,在一种极限里自我拉扯。


“我们会再见吗?”


“会的。”


“因为这里不会有小雪。”


“我们不会永久告别。”


我转头再次和他堕入这场唇舌间的鱼水之欢,那种湿热传遍全身,但我们的接触仅限于此。在夜色里接吻,在夜的终点告别,这样的夜,这样的开始,不应该被欲望驱使变为单纯又肮脏的样子,因为我们两个人远远不止于此。


“晚安。”









在川西,深山里的湖泊,雪山峰顶的倒影静静沉睡在水面。是贡嘎还是亚丁,还是南迦巴瓦,卡瓦格博。


都不是。


他坐在湖边的木头栈道边,双手往后撑,不甚萧瑟的凉风划过他的背,留不下痕迹。我走近他,看着他的眼睛,深邃却失焦。


当时他刚演完一个角色。


一个生活在边陲小镇的青年,经常坐上城河边的台阶看过路的车辆,不想别的,他在想这些人这些事这阵风的终点和出发的原因。


他的人生观与身边人不同,爱与恨都随意地付诸东流,也没有想过离开这座落后的边陲小镇,有点惰,只想在此时此刻,此情此景。


这样的人,往远处的崇山峻岭走去,雪山,深绿树林,河流,经幡飘动,背影注定孤独。


他是个世俗里的诗人。


易烊千玺没走出来。


所以他陷入漫长的情绪发泄期,过分专注于一件事以至颓唐的人,只有用过分专注另一件事来消解,瘾这个东西时好时坏,我不用激进的方式理解,只当它是个洪流的出口。





夜来临的时候,万籁俱寂,弯月爬得比雪山还高,屋内的壁炉里烧着火,橙红色的光在他眼睛里燃,木头被烧的噼啪声不绝于耳,窗外的松柏在月影下摇晃。


“我觉得我是时候从那个角色里走出来了。”他没有把滚烫的眼神从我身上移走,而是让它自我发酵,成为一种更甚的存在。


我拿起手边的酒杯,尝一小口后递给他,“想明白就好。这个酒不是很好喝。”


“那这样会好喝一点吗?”


他含了一小口酒来啄我的唇,把那口干红全数渡进我的嘴里,合着舔舐,他把那种开始只在唇间的温热变成切肤的滚烫。我欲拒还迎地往后退,直到无路可退,背抵着暖烘烘的墙,手推在他的胸前。他用逐渐变得低沉的声线靠在我耳边说话:“一样都是着迷,上瘾,你让我更想。”


我的手被他抓起,变成环抱他脖子的姿势,刚咽下去那口干红开始发烫,蔓延至口腔,变得更渴望甘洌。因为脱弃衣物而飘起的细小灰尘在眼前不断放大,许是跟着我们交纵复杂的呼吸一起,每一下起伏都是随心所欲。


像飘进了海里,寻找一处是浩瀚洪流的出口,漩涡或海啸,潮起潮落,我们终会抵达。


“何夜无月,何处无松柏。”


“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白日的宁静缓缓流淌,天空澄澈无比的蓝透过稀薄的云层映在深色的湖泊上,和雪山一起隽永。


我们走在古老的村落里,随处可见朝拜的痕迹。人有了执念,便有了信仰,跪拜或是朝圣,求的是欲望,祈的也是欲望。他眯着眼,盯着过路的风。


“很多时候,我和他没有什么不同。”他在讲那个角色,“可以的话,我也想知道每阵风的去处。”


我面对他,手摸上他的鼻骨,想细细描摹他身体里的无数个灵魂,“我知道。”


世人皆肤浅,我们讨厌这个世界的大多数,大部分时间中的大部分人都做不到知世而不避世,游刃有余的人实在太少。


他在仿佛伸手便可触碰到的天空下亲吻我,风吹动我的长发,在耳边呼呼作响。爱是难以抗拒的东西,他的温暖潮湿把我包裹,像一座巨大的茧房,让彼此都幸福美满。





“这里会下小雪吗?”


“会的。”






我们在夜色的深处,在城市的天际线,在人来人往的车厢,在尽头是岛的轮渡,在信息迅速交流的繁荣社会,在闹市里的园林。这里有人听钟跪拜,有人被物欲操纵,有人面目丑陋,有人拿着书,在触屏主导的社会。在这个最好也是最快的时代,有的人依旧闲庭信步,用旧物做旧事,偶尔在过去,偶尔在现在。


他也依旧,是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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